合肥市申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绿色通道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合肥市申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绿色通道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申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绿色通道评审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73号)要求,现就合肥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材料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申报人员应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皖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对应的申报条件。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包括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不在申报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确需申报评审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国家对职业资格有明确要求的,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业绩。
二、申报流程
三、有关情况说明
四、相关要求
附件 1: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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