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旅行业纾困政策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 )的通知》(合政办秘〔202213号,下称“援企稳岗9”,附件1)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合政办秘〔202225号,下称“助企发展8”,附件2)的要求,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款

援企稳岗98旅游企业防疫物资补贴,

助企发展85演出场所座位补贴、8演出场所等文娱行业(不含电影院)防疫物资补贴。

二、申报材料

援企稳岗9”参见《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22361号,附件3)

助企发展8”参见《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合财企〔2022558号,附件4)

三、申报时间:

2022622日—7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申报单位所在地的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

1.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

2.纸质材料(2份,其中县区留存1份、市局1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所在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3.企业所在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诚信状况(登陆“信用合肥”查询企业是否有失信行为,是否列入黑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审核。715日之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核工作,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县(市、区)、开发区纾困政策初审意见表(附件5)报送市文旅局产业发展处。其中,申报“助企发展85演出场所座位补贴的,县区需将已备案登记并经县区盖章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表》一并报送。

重要提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仅报送纸质材料或仅在网上申报均视为项目未申报。


附件:1.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3.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4.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

5.县(市、区)、开发区纾困政策初审意见表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621


附件1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2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pdf
附件3合肥市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发改贸服361号).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5县(市、区)、开发区纾困政策初审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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