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关于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一、请各申报企业依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附件1)认真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于6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2)(均需加盖公章)和申请材料(加盖被推荐单位公章)等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及全部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扬 潘瑷琪 ,电话:65869522 65324525;

邮 箱:1152749575@qq.com。

附件1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zip

附件2 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xls

附件3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docx

高新区经贸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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