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人工智能产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重点产业链调度机制安排,现组织开展合肥市第六批人工智能产业企业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从事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以及部分与相关产业领域关联的独立法人企业与机构。一般要求成立1年以上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和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其中,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

3.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202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信息申报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请认真阅读《合肥市重点企业名录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并且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超过2个及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

三、具体报送要求

请企业根据以下要求准备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缺一不可):

邮件发送电子版包括:

①附件1《合肥市人工智能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excel电子版源文件(可编辑版本);

②附件1《合肥市人工智能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盖红章扫描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

④202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盖章扫描件;

⑤附件2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章扫描件;

⑥附件3合肥市产业链申报入库企业现场核查记录表填写后word版。

纸质版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①附件1《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盖章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盖红章);

④附件2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红章。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1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各单位盖章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3楼13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r_stip@163.com。

联系人:高新区经贸局 王睿 65864560

附件1.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信息申报表.docx

附件2:企业(机构)信息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3:合肥市产业链申报入库企业现场核查记录表.docx

高新区经贸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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