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合肥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有关要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现决定开展2022年合肥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共享制造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三、遴选程序及要求
附件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