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保证金暂退比例帮助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省市党委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支持旅游业纾困发展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保证金暂退比例帮助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皖文旅秘〔2022〕78号)要求,执行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我市将认真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最新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标准

(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

(二)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

(三)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

(四)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二、补足保证金期限

申请暂退、缓交保证金的旅行社,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含当日)前补足保证金。

三、工作要点

(一)保证金暂退、暂缓交纳工作秉承自愿+承诺原则。各旅行社根据自身需要,按照时间节点,自愿申请暂退、暂缓交纳保证金,并承诺按期归还。

(二)旅行社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必须一致,旅行社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信息必须一致,且全部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准确备案。

(三)旅行社总社、分社保证金存管情况要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更新备案。

(四)申请保证金暂退、暂缓交纳的旅行社必须依法规范经营。

四、办理流程

(一)对申请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

1、须提前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工作,确保余额准确。

2、提交《保证金取款申请书》(附件1, WORD版和PDF盖章版都需要)、《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附件2,WORD版和PDF盖章版都需要)、营业执照(PDF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PDF版)四样材料至指定邮箱315439896@qq.com进行网上申请。

3、我局审核后,通知旅行社前来领取《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市广电中心A区市文化和旅游局503室。

4、旅行社联系保证金所在银行预约办理保证金退款。

(二)对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

1、须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保证金信息备案工作(上传附件3《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书》PDF盖章版)。

2、提交《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书》(附件3,PDF盖章版)至指定邮箱315439896@qq.com进行网上申请。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此项纾困政策通知到辖区每一家经营主体,为企业纾困解难给予帮助和指导。

联系人:许宁,电话:63509898。

特此通知。


附件:1、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docx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docx

3、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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