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合肥市知识产权贯标试点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贯标试点企业及贯标辅导机构:
为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进合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对2017年度第二批市级贯标试点企业开展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采取书面验收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验收。
1.书面验收:依据贯标验收标准,市局组织专家对贯标试点企业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集中评分。
2.现场抽查:根据书面验收情况和各辅导机构所承担贯标试点企业数量,市局按比例随机抽取贯标试点企业进行现场考查。
二、验收内容
1.书面验收:考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建立、文件编制、系统运行等有效性、规范性。
2.现场抽查:考查企业对贯标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开展力度;了解辅导机构的工作投入和能力;调研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贯标试点工作中做法和采取的措施。
三、验收标准
以书面验收为重点,现场抽查情况作参考。书面验收标准见附件2。
四、验收时间
1.书面验收
①3月14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辅导机构、贯标试点企业报送验收材料;
②3月中旬,市局组织专家集中评分。
2.现场抽查
根据书面验收情况和工作安排,适时组织。
五、书面验收材料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辅导机构提交贯标试点工作总结。
(二)各贯标试点企业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验收申报表》(见附件1);
2.贯标试点工作总结;
3.围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形成的制度、文件、记录等汇编手册;
4.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其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验收材料逾期上报,视为放弃验收;
2.验收材料围绕书面验收标准编制;有关涉密材料可不汇编,需作文字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 报送验收材料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纸件送至:合肥市政务区市政务大楼B座611室;电子件发至邮箱:wq@hfst.gov.cn。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辖区贯标试点企业顺利验收。本次验收结果,将作为我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的重要依据。
(二)各辅导机构要高度负责,积极指导,确保贯标试点企业高效准备验收。
(三)各贯标试点企业要精心组织,认真总结,细致汇编材料,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
(联系人:王全;电话:0551-63538654)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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