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根据《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合科〔2020〕122号)(附件1)和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情况
根据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确定65项为申报项目指南,具体项目名称见《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单位按照附件2所列的项目名称,结合自身实际,自主进行申报,按程序确定50个项目进行资助立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三、评价指标导向
1.项目应能解决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问题。
2.项目应能与有关企业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申报及时间要求
五、有关说明
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积极投身基础研究,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在没有入选资助立项项目的情况下,愿意自筹经费开展研究的,请在项目申报书中说明,市科技局将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择优给予立项,纳入统一管理。
附件 1:(合科〔2020〕122号)关于印发《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汇总表 3:《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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