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两化融合“万千百”创新工程,提升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现根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合肥市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本地注册并纳税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分别在5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登陆市经信委网站(www.hfgj.gov.cn)进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窗口进行填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初审后,网上推荐上报。 申报单位用户信息,由本单位网上自行注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用户信息,由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统一核发。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依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照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2、我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免费帮助申报企业诊断和技术咨询,形成顶层设计方案。同时,建设完成后符合当年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的给予相应补贴,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智能制造或两化融合重点项目。 附件:2018年各县市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8年3月12日 |
附件:附件:2018年各县市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