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徽省2021年两批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安徽省2021年两批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的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改进服务,为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安徽省2021年两批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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