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搭建创新研发平台,根据《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内注册的事业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按照《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要求,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近两年每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能够保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金的落实。

  3.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具有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在研项目,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稳定的科研合作基础。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齐全。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4月6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属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四、申报要求

  1.各组建单位填写《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申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按照《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并将遴选结果于4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卓圣洁,联系电话:63538652)。材料包括:推荐函和申报材料(包括拟组建单位申报书和拟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2.《拟组建2018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

  合肥市科技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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