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按照《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 〔2021〕817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请你们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少而精”的原则筛选各方面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服务于屠宰加工、肉类流通的冷 链物流设施(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单体库容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第三方公共冷藏库、冷冻库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存量 冷库智能化改造以及相关分拣、流通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支持合肥陆港型、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高标准第 三方仓储设施新建及改扩建、第三方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保税仓储设施项目等。

二、项目条件

拟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取得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 资金支持,不属于中央企业项目。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 明确,且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已开工建设且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70%。“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范围内的项目可优先予以考虑。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初审。请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写单行材料(参考范本见附件1),对申投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中央企业项目,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 项目是否落实除拟申请本专项之外的其他资金,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填报是否规范等。
(二)报送请示2022年2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请示文件、 项目单行材料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发 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电话:资计划,确保通过审核的项目均能顺利实施。要切实从源头上把 好关,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 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中央企业项目(地方不能申 报中央企业项目),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是否落实 除拟申请本专项之外的其他资金,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 填报是否规范等。
不得通过虚报大项目争取切块资金,对脱离地方实际、建设条件及资金不落实、无法按时开工、无法如期完工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对因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无法按规定时限开工、调整投资计划、报大建小骗取投资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规定釆取收回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核减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二)提高单行材料编织质量。要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编写单行材料,并对单行材料中有关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 资金来源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项目单行材料可参照范本(附件 1)的内容和格式组织编制,单行材料附件及相关声明文件不齐的,不再接受补报。申报项目的单行材料要留存备查。
(三)严格按时限申报。请按照上述要求,于2022年2月 25日前将项目申报请示文件和项目单行材料(一式三份)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电 话:0551—62999756 ),电子版同步报送指定电子邮箱,并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储备相应项目。省国资委及各市(县)原则上限 报1个项目,其中位于粮食物流关键节点和核心枢纽城市的港口 卸、中转能力提升项目应报尽报。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时,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要求,根据所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项目拟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在项目申报请示文件中需承诺“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县)财政承受能力和 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各项建设手续 和建设资金已落实”。
(四)依规入库编报项目。请将拟申报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同步至三年滚动计划。填报时,“政府投资方向”选择“2022年专项一,三农,和水利一粮食安全一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并在“审核辅助标识2”中注明“2022年粮食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闻天、何志,0551—62603300 > 18855523275,电子邮箱:137758336@qq.com


附件

1:项目单行材料参考范本


2:2022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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