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各省级农业科学院,有关农业大学,有关涉农企业:

  为更好指导“十四五”农业农村科技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引领作用,我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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