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22年合肥市“两项工程”奖补项目的通知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22年合肥市“两项工程”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

为推进全市“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建设,保障粮油食 品安全,拟对2021年度“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企业进行奖 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的企业,均可申报。
申报企业涉及产品生产、销售、配送等行为,由其全资 (控股)子公司分别负责的,也可视为同一主体.严格落实 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在失信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奖补项目及申报要求

(—)支持“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1.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1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县 (市)区、开发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增“放心粮油” 销售固定网点(示范店、经销点等,且被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选定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5个以上(往年享受过该项政策 的企业,新增网点须达到10个以上),经营面积总和500 平方米以上,且已注册经营满3年的企业,按“放心粮油”网 点数和经营业绩择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对经认定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符合“五位一体” 发展方向,且被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选定为粮食应急保障 中心,规范运营1年以上的,择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放心粮油”经营网点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放心粮油”认定文件;

(4)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认定文件;

(5)经营面积产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6)申请主体及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各认定网点的安徴省“放心粮油”企业经营情况月(年) 报表(附件3)及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一月销售明 细表。“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提供2021年加工统计年报;

(9)“放心粮油”经营网点明细表(附件4);

(10)申请主体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企业承诺书(附件7)。

(1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8)。

(二)支持“主食厨房”工程建设。
1.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对符合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相关标准,总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以上,被认定为“主食厨房”示范企业,2021年1 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县(市)区、开发区粮食 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经营网点达10个以上(往年享受过该 项政策的企业,新增网点达到12个以上),按“主食厨房” 网点数及经营业绩择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情况一览表(附件5);
(3)“主食厨房”示范企业(含网点)认定文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面积产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6)“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明细表(附件6);
(7)申请主体及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各认定网点的营业额清单及2021年1月至2021 年12月内任一月销售明细表;
(9)申请主体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有配迷至学校的,需提供承包合同(含供货协议) 或其他证明;近三个月内任一张配送对账单;
(11)企业承诺书(附件7)。
(1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8)。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2月7日——2月25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准备纸质材料两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 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 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签 署意见、加盖公章,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合肥市发改 委粮食仓储与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四、工作要求

请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 真做好政策宣传及申报材料接收、审核和上报工作。
联系人:顾伟,联系电话:63538630


附件

1: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


2:“放心粮油”经营网点情况一览表;


3:各认定网点安徽省“放心粮油”企业经营情况 月(年)报表;


4:"放心粮油”经营网点明细表;


5:“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情况一览表;


6:“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明细表;


7:申报企业承诺书;


8:产业政策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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