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园区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主要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区域内优势和支柱产业重点企业要实现全覆盖。其中: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等要优先纳入参评企业。
二、评估依据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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