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合肥市第一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总工会、企业(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以下简称协调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协调员和调解员专业技能,提升基层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4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十大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17号)文件精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了合肥市第一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认定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申报、选拔考试、核查评定程序,确定袁玲等11人为合肥市第一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马锦程等14人为合肥市优秀劳动关系协调员;宋燕明等10人为合肥市第一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付加梅等17人为合肥市优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希望被认定为金牌协调员和调解员,优秀协调员和调解员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在劳动关系领域政策服务、监测预警、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协调员和调解员要以金牌协调员和调解员为标杆,持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对金牌协调员和调解员,优秀协调员和调解员的监督和指导,打造更多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业绩优的协调员和调解员。要以此次公布金牌协调员和调解员,优秀协调员和调解员为契机,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发挥金牌协调员和调解员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贡献。

附件:认定人员名单.xlsx(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总工会

合肥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合肥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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