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归口管理单位:
为确保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监管到位,用出实效,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范围 二、评价工作依据 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和《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教〔2020〕678号)要求,以《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和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为依据开展评价。 三、评价工作步骤 四、评价工作要求 五、业务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资管处:杨志发,联系电话:0551-64691013;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潘洋,联系电话:0551-68150420; 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王凯,联系电话:0551-68568890;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朱华翔,联系电话:0551-62999803。 附件 1: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2: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3:满意度调查问卷 4:2021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表(按归口管理部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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