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开始
关于做好2021年度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芜湖市经信局《芜湖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芜经信速递〔2021〕51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21年度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列入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未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企业自评总分达到标准总分70%以上(企业自评表见附件),且符合《办法》基本条件和评价要求的工业企业。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照《办法》要求,结合产业基础、行业特点、企业自评等情况,限额遴选符合标准的企业(名额分配见附件),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市经信局节能科。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市级绿色工厂。 联系人:黄研 联系电话:3837819 电子邮箱:ziyuanke2009@163.com 附件: 1.芜湖市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 2.芜湖市绿色工厂自评价评分表 3.绿色工厂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21年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