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关于组织开展市级节能环保战新基地 2021年度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市级节能环保战新基地 2021年度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现开展2021年度市级节能环保战新基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主要围绕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包括: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3个细分产业领域。


二、申报项目类型

项目按研发类、产业类2种类型分类申报,研发类、产业类项目必须为2021年在建项目,其中研发类项目支持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项目研发投入,产业类项目必须为2020年11月1日以来开工且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研发类:可加快基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新产品研发项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项目。

产业类:可有效提升基地产业规模效益的产业链核心、重点配套项目及节能环保示范应用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

1.企业依法在蜀山区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节能环保产业相关内容(规上及限上企业优先)。
2.企业法人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无失信信息记录。近三年内有未修复的行政处罚和黑名单记录,一律不予支持。
3.能按规定及时向区节能环保战新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发改、生态环境分局、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经营数据、财务及统计报表等相关信息。
4.同一企业同一新产品或关键性技术的研发、产业化视为同一个项目。
5.同一企业在同一区域同一类型项目申报不超过一个。
6.同一企业不可申报不同基地资金。
7.同一项目已获得省、市、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基地资金。


四、申报工作要求

1.蜀山经济开发区内项目由蜀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申报,蜀山经济开发区外项目由蜀山区发改委牵头组织申报。
2.蜀山经开区管委会和区发改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研发类项目申请补助金额及相关票据进行核定、出具书面意见。2021年12月7日下午下班前,蜀山经开区管委会和区发改委将申报正式文件以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第三方审核意见(含每个研发类申报项目申报补助核定金额)、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编制大纲见附件2与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区发改委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参与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需准备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八份于评审当日带至现场,还要就项目核心内容制作15分钟的PPT同时报送电子版。
3.蜀山经开区管委会和区发改委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申报和材料受理工作,具体申报工作联络人如下:
蜀山经开区管委会 王芳草 65121736,15805600363
568450880@qq.com
蜀山区 发 改 委 叶阳春 65121162,15156892750,
2718569655@qq.com


附件

1: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2: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研发类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3:附件2-2、附件2-3、附件2-4、附件2-5


4: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产业类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5: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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