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激励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园区各企业:
根据《新站区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合综试管〔2016〕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兑现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激励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新站高新区的企业引进的符合合综试管〔2016〕23号文件界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引才奖励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人才机构等。
二、申报内容
按照合综试管〔2016〕23号文件规定,高层次人才可申报项目资金资助、融资贷款贴息、工作场所租金补贴、工作补贴和奖励、租房补助或购房补贴等;用人单位可申报企业引才奖励、科研平台建设支持等;人才机构可申报引才奖励和入区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16日
四、申报要求
1、企业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按照专项资金总量控制的原则,本政策与新站高新区内其他同类型政策不重复享受。
3、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时,单独提供单位账号信息并加盖公章(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备后期资金拨付。
4、以上政策兑现项目如未作特殊说明,均为报送6份书面材料(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相关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提供原件现场验核),电子档发送至174370847@qq.com。
5、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3月16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组织处(管委会B3-205室),未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补助(奖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心诚,盛丽丽,联系电话:65777026,65777055
附件:
新站高新区人社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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