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2020年度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和2021年度市级认定(备案)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合肥市2020年度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和2021年度市级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市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程序

1.请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参评单位名单(见附件12)进行申报,并提交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自查材料(绩效评价指标见附件3)和信用情况(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2.各申报机构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20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4)、《合肥市众创空间2020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5)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9日(星期二)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10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绩效评价推荐表电子版(附件6)发送至指定邮箱。绩效评价数据均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装订。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孵化器按照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分别进行绩效评价,高校建设的众创空间单独开展绩效评价。

2.已获省科技厅2020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市级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称号,不再重复参加此次市级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为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合办〔20201号)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将2020年疫情期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房租情况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2021年度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1031日之前)、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1031日之前)根据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见附件10)进行申报。此次申报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1031日。

2.各申报机构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附件7)、《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附件8)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9日(星期二)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10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并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电子版(附件9)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装订。(注:申报单位无征信不良记录,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二)注意事项

1.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梦雅、苏珣,电话:65869520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和推荐表电子可编辑版本发送邮箱345153610@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001办公室

附件:附件1: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docx
          附件2:合肥高新区众创空间名单.docx
          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docx
          附件4: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20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1.docx
          附件5:合肥市众创空间2020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1.docx
          附件6:绩效评价推荐表.docx
          附件7: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附件8: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docx
          附件9:2021年度申报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docx
          附件10: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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