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工作开始
关于开展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加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41号)有关要求,拟对入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开展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含)以前选拔产生的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历届入选者。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察入选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发挥个人学术专业特长及在相关领域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考核方式 在用人单位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基础研究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强调社会评价的原则。采取用人单位自行考核和人社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级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工作。人选所在单位应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开展考核,客观反映人才工作成效,并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考核表》(附件1),报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将考核表(附件1)、考核结果的函和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省人社厅专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带头人或后备人选因工作岗位变动,由申报时所在单位填报并说明有关情况,同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存在文件规定的人选资格自动终止情形的,请在汇总表中备注说明。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孟剑光 联系电话:0551-62653375 邮箱:845938887@qq.com 附件:1.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考核表(人选所在单位填报) 2.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情况汇总表(市级人社或行业主管部门填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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