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文件精神,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5〕71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不享受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个人等,均可申请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项目奖补支持。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5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并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地点:合肥市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场监管局第二办公区401室,质量发展处)。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实施细则》第101条:对首次获得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依法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首次获得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独立法人单位。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1);2.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2);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4.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第3、4项应提供原件查验。
四、其他要求
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莘灏
邮箱:hfszlc@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315453
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
业项目资金申请表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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