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及定期评估结果公示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对2018年度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业已完成,现将通过验收的19家省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通过验收的省重点实验室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

省科技厅基地处,电话:0551-62651206;

省科技厅监督处,电话:0551-62651782;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基地处。

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通过验收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省科技厅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通过验收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1.png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要求,经专家评审和考察,已完成生物、资环、医药、材料领域的43家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定期评估结果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

省科技厅基地处,电话:0551-62651206;

省科技厅监督处,电话:0551-62651782;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基地处。

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省科技厅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2.png

配图.png

1111.gif

微信图片_20210816151816_副本.jp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