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高校可自主决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进行转让
10月9日,财政部发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办法》提到,高校可自主处置已达使用年限并且应淘汰报废的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留归高等院校;并且可自主决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进行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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