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池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批复

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池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请示》(池政〔202125号)悉。经研究,并征求交通运输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池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你市要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

二、池州港作为安徽省重要港口、皖西南地区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及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做大做强建材、非金属矿石、煤炭、化工品等运输,大力发展旅游客运,积极开拓集装箱服务,努力建设成为高效、绿色、智慧的现代化区域性重要港口。

三、要树立节约高效利用港口岸线理念,坚持远近结合,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按照港区总体布局,有序建设发展十大港区;按照港口配套设施布局,科学建设集疏运、水电、信息化和安全保障等基础设施。

四、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控港区开发规模与强度,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建设岸电设施,严防环境风险,打造绿色美丽港区。

五、要切实加强《规划》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搞开发建设活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824

微信图片_20210604100139.png

1111.gif

微信图片_20210816151816_副本.jp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