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省统筹投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项目专项补助建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通知,现将《关于申报2021年省统筹投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项目专项补助建议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年内开工、2022年上半年完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9月10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1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附件1、2于9月7日前发至邮箱。
联系人:费海军、黄婷婷,65324525。
附件1、2.docx
附件3:关于申报2021年省统筹投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项目专项补助建议计划的通知.pdf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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