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批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名录公示

关于公示第四批合肥市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名录的通知



为高效抓好《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落实工作,经企业填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市科技局审核,拟定了合肥市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2个产业企业名单(第四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科技局党总支(纪检)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成果处(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联系电话:63537767

市科技局党总支(纪检)电话:63538658

附件:合肥市人工智能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名单(第四批)



附件

1111.png

2222.png

微信图片_20210604100139.png

1111.gif

微信图片_20210816151816_副本.jp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