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皖财企〔2020〕170号)、《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1〕30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并对信用状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近5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推荐。未完成各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环保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项目,不得推荐。请于8月17日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并填报《涉企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1321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建立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附件:附件1:皖商办流通函2021年308号.pdf
      附件2: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xlsx
      附件3:涉企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docx


    联系人:郭梽伟号码:65324525

    邮箱:1033542590@qq.com

高新区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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