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和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培育我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合经信民营〔202071号),现就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基地应达到《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往年已被评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创业基地运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企业服务处。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地重视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请各申报单位将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详情见附件管理办法)和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胶状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请于818日前报送至经贸局企业服务处(同步发送申报材料的PDF版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至邮箱)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潘瑷琪,联系电话:65324525

邮箱:1152749575@qq.com
地址:高新区望江西路860-高新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附件1: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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