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名单公布

关于确认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市)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K2系列CP(Q)Y(D)20-35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等167项产品为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

附件: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二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2日



附件
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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