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亳州市绿色工厂(第一批)推荐工作开始

关于做好2021年亳州市绿色工厂(第一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亳州高新区经贸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依据《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亳经信〔2021〕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亳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含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下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培育计划,按照《暂行办法》推荐程序,组织企业申报,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推荐不超过5家)。请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联系人邮箱。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择优确定为亳州市绿色工厂。

联系人:董永永;

手机号:13605682980;

邮箱:386468804@qq.com。

附件:2021年亳州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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