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0年度安徽省“一室一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的通知

关于编制2020年度“一室一中心”工作报告的通知



皖科基地秘〔2021〕83号

有关市科技局,“一室一中心”依托单位:

根据《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编制2020年度“一室一中心”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已认定的14家省实验室和4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 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一室一中心”目标任务书中的年度建设任务和实施计划安排,结合2020年工作推进进展情况,认真编制“一室一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预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018年度认定的首批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已满3年,不需编制年度报告,将参加三年定期评估,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年度报告是“一室一中心”年度考核主要依据。省科技厅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提交的各“一室一中心”年度报告组织评审,结合现场考察,形成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奖补经费分配依据。

3. 年度工作报告的数据填报应真实、准确,相关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报告若涉及有关保密事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三、材料报送

年度工作报告经“一室一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纸质版(一式2份)于4月15日前报送或邮寄至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电子版(PDF,含盖章扫描页)发送至邮箱455250844@qq.com。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基础研究管理中心)是省科技厅新设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一室一中心”等创新基地相关材料的受理、初审工作。

联系人: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戴莹琦,电话:0551-65370363,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805室,邮编:230071

省科技厅基地处:关闯,电话:0551-62655756

附件:

1. 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一室一中心”名单

2. “一室一中心”年度工作报告提纲(2020年度)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5日


关于编制2020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的通知



皖科基地秘〔2021〕84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省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已认定且通过验收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不包括参加今年定期评估的43家省重点实验室)。
二、材料报送
各实验室年度报告经实验室主任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中央驻皖或省属高校院所、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统一汇总,将纸质版(一式1份)于4月12日前报送或邮寄至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电子版(PDF,含盖章扫描页)发送至邮箱455250844@qq.com
三、注意事项
1. 各实验室依托单位应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对实验室2020年度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自查总结,年度数据、绩效情况和年度报告按参考提纲(见附件)认真编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年度报告将作为实验室开展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
2. 若实验室已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基地或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并已按照要求提交了2020年度报告,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可不再另行编制。
3. 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相关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报告若涉及有关保密事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基础研究管理中心)是省科技厅新设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相关材料的受理、初审工作。
联系人: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戴莹琦,电话:0551-65370363,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805室,邮编:230071
省科技厅基地处:关闯,电话:0551-62655756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5日

配图.pn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