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宣杭高速公路 宁国至千秋关段等3条高速公路 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确定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等3条高速公路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0〕136号)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5年12月19日至2045年12月18日止;宁洛高速公路凤阳支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45年12月30日止;合福铁路铜陵长江大桥公路桥及接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45年12月30日止。

二、上述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按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执行;免费范围按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期满后,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三、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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