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引进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发展改革部门:

为加快集成电路产业人才集聚,进一步促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秘〔20203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引进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奖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我市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具体名单参考《合肥市集成电路企业名单》)。

二、奖补条件和标准

(一)申请条件。2019716日之后从市外引进集成电路ABCDE类高层次人才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企业工作满1年后申请奖补。

(二)奖补标准。以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数量累计计算。每引进1人,A类按50万元/人、B类按40万元/人、C类按30万元/人、D类按20万元/人、E类按10万元/人奖补。

三、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

(一)申报。今年10月底前,奖补对象对照条件和标准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人社局汇总。

(二)资金审核和公示。由市人社局复审后提出年度奖补情况建议,经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会审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奖补资金分两年兑现,第一年由市级财政兑现50%,第二年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兑现50%。市级奖补资金在每年第一季度予以兑现拨付。

四、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肥市引进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合肥市引进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补贴汇总表》(附件2);

(三)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引进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花名册、集成电路高层次人才的分类认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缴纳个税证明等材料。

五、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申请奖补对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如数追缴奖补资金并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hefei.gov.cn)下载。

联系人:郭延春 姚辉

电话:0551-635360076353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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