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第五批、市第二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20年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70号)和《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合政〔2018〕30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现开展省第五批、市第二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一)申报领域

1.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应符合安徽省和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

2.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所处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等范畴,产品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

其中,市级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新型显示器件聚焦微显示、关键材料和装备等领域;集成电路聚焦GPU/FPGA/DSP等核心芯片、5G通信芯片、微机电、第三代半导体、先进封测、关键材料和装备等领域;人工智能聚焦机器视觉、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应用芯片等领域;以及EDA等基础软件、区块链、高端传感器、下一代信息网络信息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其它关键领域。生物医药聚焦精准医疗、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医疗创新技术与转化等领域。高端装备制造聚焦蒸镀机等泛半导体高端装备、航空装备、高端工业机器人等领域。新材料聚焦光刻胶等关键电子材料、生物基材料、前沿材料等领域。新能源聚焦能源制备、存储重大装备等领域。节能环保聚焦先进环保重大装置等领域。以及其它具有突破性、引领性、带动力强的战新产业领域。

(二)建设要求

1.重大工程: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申报省重大工程须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围绕已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初步形成产业集聚,遴选和支持若干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通过三年左右的建设,有望发展成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新兴产业领域,申报认定重大工程。

2.重大专项: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申报省重大专项须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以发展产业为目标,通过领军企业关键技术突破和技术集成,开展工业化试验,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研发试制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通过五年左右的建设,有望发展成为重大工程的新兴产业领域,申报认定重大专项。

二、申报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局经贸局是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申报责任主体,负责谋划和初选本地区拟申报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组织和指导所在产业园区编制申报材料,核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行文上报(见附件1模板)。

三、申报基本要求

1.限额申报。坚持“成熟一个,推荐认定一个”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含安巢经开区)推荐申报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总数不超过5个,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不超过15个,并对所报专项和工程进行排序。原则上申报项目统一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和工程,仅申报省级或市级重大工程(专项)的在表格里备注。

2.择优推荐。每个省重大工程或重大专项的承担单位(企业)和重点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承担单位(企业)必须具有较强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重点项目基本具备实施条件,备案、土地、环评、能评等要件齐全,所需资金已落实,合理确定项目分年度计划投资和相应的建设内容,计划投资应与企业的资金实力相匹配。项目之间应具有产业关联性,建成后有助于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

3.规范命名。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命名应规范简洁明了,重大工程命名规则为:重大工程所在地市+县(市、区或国家级开发区)名称+细分产业领域名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专项命名规则为:重大专项所在地市+县(市、区或国家级开发区)名称+细分产业领域名称+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细分产业领域名称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三级目录确定。

4. 避免重复。省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属于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领域内的项目、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省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市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网络信息安全3个省级基地领域内的项目,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获批省、市重大工程和专项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申报市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4个市级基地所在县区、开发区和企业不得申报本辖区市级基地所属产业领域。

注:4个市级基地产业领域为经开区智能终端、新站区和肥西县智能装备、高新区光伏、安巢经开区和蜀山区电子商务。

四、建设方案编制

1.重大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2。

2.重大专项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3。

五、有关报送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2日,请将上报文件及附件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处邮箱(3538416@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我处

高新区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 姚展堃65864560

经开区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 庆启飞63886196

新站高新区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张 卫65777237

安巢经开区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陈 康82385519

肥东县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 陈 成67737056

肥西县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 潘 盛68841417

长丰县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 赵梦垠66852671

庐江县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 朱芳航87322521

巢湖市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 潘文源82312965

瑶海区发改局联系人及电话: 王春宁64495533

庐阳区发改局联系人及电话: 郑 波65699790

蜀山区发改局联系人及电话: 叶阳春65121162

包河区发改局联系人及电话: 朱国庆 63357330

市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 周若琼 63538405

附件链接:http://drc.hefei.gov.cn/zxdt/tzgg/14619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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