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药监局定于5月20-26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省局制定了《2020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0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

活动方案

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要求,定于2020年5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20年全省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20日-26日,主题为“安全用妆,伴您同行”。宣传周活动使用统一标识(附件1)。

二、科普宣传重点

)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相关知识,纠正化妆品使用误区,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以及科普购买化妆品的注意事项。

(二)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生产质量管理意识,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三)普及合格化妆品基本常识和选购化妆品注意事项,提升鉴别假冒伪劣化妆品能力。

三、活动内容

2020年全省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采取省市联动的形式,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家、媒体等多方力量参与。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省局主办的活动

1)5.25爱肤日活动今年的“5.25爱肤日”以“美白化妆品安全使用”为主题开展宣传,结合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等相关监管数据,于5月下旬开展公益义诊、有奖问答、科普展览等活动,向公众普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提示化妆品使用风险。(责任单位: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线上专家访谈。利用省级媒体平台,以专家访谈的形式,科普化妆品定义及安全使用相关知识,纠正化妆品使用误区,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以及购买化妆品的注意事项。(责任单位: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云化妆”线上公益讲座运用网络技术和流量平台,依托“安全用药大讲堂”,开展“云化妆”线上公益讲座。邀请专家上线,进行主题科普讲座和互动交流等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

4)播放化妆品安全科普短片通过地铁、网站等媒介播放国家药监局制作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视频,省局自制的化妆品科普宣传公益广告短片。(责任单位:办公室)

)各市、县市场市场监管局主办的活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系列科普宣传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1)播放科普视频。国家药监局将于5月20日在局官网、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等平台发布1部宣传片,时长1分钟左右,倡导公众重视化妆品安全,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将于5月20-26日期间在局官方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以及抖音、小红书等流量平台集中发布3部系列科普短片,每部时长约30秒左右,围绕化妆品消费误区、公众关切问题,网络谣言等内容,以情景剧形式向公众传达安全用妆知识。

各地可通过上述方式下载,并在相关媒体进行播放宣传;也可通过省局网站→互动交流→科普宣传栏目下载播放。

2参与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为配合宣传效果,国家局将于5月20日-26日期间在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答答星球”平台同步上线第二届“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采用闯关升级、有奖答等形式吸引公众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

各地要有序组织公众,特别是系统干部职工和化妆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第二届“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互动。

(3)公益网络课程。国家药监局将于5月20日在高研院官网集中发布公益网络课程,邀请业内专家围绕“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为主题进行录制。

各地要组织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学习、讨论,提升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区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地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的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

(五)注重资料收集。国家药监局将对各地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进行表扬。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通过OA邮箱发送至省局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省局将统一整理上报。

各市、直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明确1名联系人,填写2020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于5月13日前,通过OA邮箱发送至省局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

联系人:赵轩,电话:0551-62999243

附件:1.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标识.doc

      2.2020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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