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舆情监控分析外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舆情监控分析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2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迪 李晓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915 010-61986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010-6198691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国家税务总局舆情监控分析相关服务,具体包括舆情监测系统及舆情监控分析服务,具体为:提供监测系统;提供至少13人的团队,监测、整理、分析舆情信息、编辑税务舆情刊物;更新维护舆情监测平台;协助配合开展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具有提供舆情监控及分析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6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5月21日9:30(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线上(电子邮箱)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潜在供应商没有领取磋商文件或没有回复确认的,该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等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售价:¥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21日9:00至2020年5月21日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信大厦八层第3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信大厦八层第3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本项目年度预算为191.6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一次性签订3年的采购合同。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迪 李晓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915 010-6198696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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