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参股投资子基金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政办复〔2018〕341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皖科资秘〔2019〕41号)及《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征集安徽省科技成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第一批)的通知》(皖科资秘〔2018〕330号)规定和要求,经子基金主发起人申请,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形式审查、尽职调查,省引导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审核,省科技厅2020年第3次厅务会议审议,省引导基金拟参股投资设立六安市裕科股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名称暂定),现予以公示。

子基金管理机构:合肥中科亚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方向: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为主,高新技术领域优质科技创新型企业;国内外在皖落地转化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投资于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子基金规模:总规模36143万元,一次性审批,分期出资到位;省引导基金与其他出资人按照同等比例出资,并在其他出资人出资后再行出资。

申请省引导基金出资额度:人民币5421万元。

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参股投资子基金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

联系电话:

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0551-65670506;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551-64691013;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

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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