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已认定且通过验收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包括2019年验收通过的36家省重点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组织编制省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填报的当年度相关数据应真实、准确。年度报告将作为实验室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若实验室已是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已按照科技部有关要求提交了2019年度报告,请将国家年度报告报送我厅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可不再另行编制。

(三)相关年度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报告若涉及有关保密事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三、材料报送

各实验室年度报告经实验室主任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中央驻皖或省属高校院所、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统一汇总,请于3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或邮寄至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东楼213室,邮编:230091),电子版(PDF)请发送至邮箱2858814388@qq.com。

联系人:

省科技厅基地处:关 闯,电话:0551-62655756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评估中心:肖世勋,电话:0551-62655303

附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参考提纲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15日

附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参考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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