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引才工作先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单组织:

根据《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肥发〔2018〕23号)、《肥西县引才工作先进企业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19年肥西县引才工作先进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引才工作先进企业评选对象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税收收入缴入我县国库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工业企业。

二、认定条件

申报引才工作先进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人才引进工作成效突出,从县外首次引进来我县工作,符合《企业引进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2)的A、B、C、D、E、F类人才(含柔性引才),且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每年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劳动合同需已在人社局备案;

2.引进人才作用发挥突出,科研成果丰硕,团队建设良好,取得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企业经营管理良好,具有较高的营业收入和利税,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和引才政策比较完善。

三、奖励标准

根据申报企业的数质量情况,遴选若干个引才工作先进企业进行奖励,分Ⅰ、Ⅱ、Ⅲ档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15万、10万元。

四、评定程序

(一)成立组织。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科技、人社、经信、财政、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人才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抽调纪委监委和县内媒体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强化对评选工作的监督。

(二)审查评审。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评定拟奖励企业建议名单。

(三)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奖励企业的引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分别征求纪检、市场监督、税务、环保等部门(单位)的意见。

(四)公示奖励。对考察通过的拟奖励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命名表彰,并兑现奖励资金。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申报企业需填报《肥西县引才工作先进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反映本企业2019年引才工作业绩的综合情况报告书;

2.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在海外取得学位,应有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申报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不必全部复印,只需提供引进人才在肥西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肥西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签字盖章等信息);

5.A、B、C、D、E层次引进人才需提供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及引进前人事关系证明材料,F类的可不提供。(“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在申报企业兼职的证明);

6.申报企业支付给引进人才的工资流水,人才在肥西缴纳社保和税收证明(“柔性引进人才”的社保证明可不提供);

7.引进人才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8.申报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9.申报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

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纸张大小为A4,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一同装订,内容双面印制。(3)在附件材料前制作目录。(4)附件材料按照引进人才逐人排版。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引才工作先进企业评选认定,是我县实施人才强县、助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激发企业引才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把引才工作先进企业推荐评选出来。

2.深入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宣传本通知精神及相关文件,使引才工作先进企业明确认定条件和认定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要将引才工作先进企业推荐评选的过程,与引导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结合起来,树立积极导向,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按时报送材料。各乡镇请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武笑天 电话 1775513017;

邮箱:feixircb@126.com

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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