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肥西县创新型企业家的通知

根据《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肥发〔2018〕23号)、《肥西县创新型企业家评选认定暂行办法(试行)》,现将2019年肥西县创新型企业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既懂科技又懂市场,对我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家。

(二)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管理水平,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且担任领导职务2年(含)以上;

2.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或持有企业30%以上的股份;

3.企业家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4.主营业务为肥西县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现代服务业。未来1-2年,企业有明晰的新产品研发计划;

5.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或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研发团队、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前景、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5日前,填写《肥西县创新型企业家评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申报表与相关材料一同装订,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各乡镇、园区工业办或经贸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ww.1361374405@qq.com

(二)相关材料

1.申报人事迹资料(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以内);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海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3.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报人近两年内工作证明(工作合同等),团队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在该企业近三年工作证明(工作合同等);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所在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入选国家、省、市各类重点人才计划证明;

10.申报人投资及参股情况证明;

11.申报人正面、免冠彩色二寸近照3张及电子版;

1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表(会计事务所出具)。

三、认定程序

创新型企业家评选认定,按照“成立组织、申报推荐、组织评审、实地考察、公示表彰”的程序择优选拔确定。

1.成立组织。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科技、发改、人社、经信、财政、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抽调县纪委监委和县内媒体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强化对评选工作的监督;

2.申报推荐。县科技局会同县委组织部下发通知,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公告,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申报人通过所在企业向县科技局提交《肥西县创新型企业家评定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组织评审。县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奖励企业家名单;

4.实地考察。县科技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奖励企业家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公安、纪检、市场监督、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

5.公示表彰。对拟奖励企业家名单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发文命名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新型企业家评定,是我县实施人才强县、助力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学干先锋云平台目标考核和年终党建绩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把优秀创新型企业家推荐评选出来,各单位工业办或经贸办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办协调督促。

2.深入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宣传本通知精神及相关文件,使创新型企业家明确认定条件和认定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要将创新型企业家推荐评选的过程,与引导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结合起来,树立积极导向,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按时报送材料。各乡镇请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肥西县科技局外专人才科提交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杨华文

  联系电话:19965053153

电子邮箱:www.1361374406@qq.com

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 肥西县科技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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