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教育厅 人社厅:关于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申报通告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为做好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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