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新产品认定,不要再错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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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奖励

  (一)可为项目申报材料提供有力支撑;

  (二)获得政府资金奖励(申报产品数量不能超过2个);

  经开区:对当年确认的安徽省新产品,每项新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每户企业当年最高奖励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高新区:对当年获得省级新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每个产品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包河区:对新确定的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蜀山区:对新认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的,给予研发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瑶海区:新确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庐阳区:新确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新站区:对新认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的,给予每件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肥西县:新确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肥东县: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对当年新认定为安徽省重点新产品,给予每个产品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该项奖励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合巢区:新确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三)在有效期内可直接进入两创产品目录,投标时可加分。

二、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每年分4批通告(每年4月、7月、10月、12月发布通告)。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着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着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四、认定材料

 (一)鉴定大纲(包括鉴定目的、鉴定依据、鉴定主持单位、鉴定内容、鉴定形式、鉴定程序和鉴定资料等);

 (二)计划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或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三)研制工作总结;

 (四)标准化审查报告;

 (五)产品技术条件或新技术应用的经济、技术指标;

 (六)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

 (七)新产品新技术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查新,或其他证明;

 (八)产品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或合同约定的标准;

 (九)工装及工艺文件;

(十)产品质量分析及节能降耗报告;

 (十一)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十二)用户试用(使用)报告(二份以上);

 (十三)产品使用说明书;

 (十四)由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

 (十五)特殊产品需有安全、环保、卫生等部门出具的检测证明;

 (十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申报流程

 (一)在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10〕48号)要求的基础上,申报省级新产品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应用于该产品的专利;

  ②已备案的企业标准;

  ③申报产品数量不能超过2个。

 (二)企业自行邀请专家召开鉴定会。参加鉴定会的专家名单可咨询省经信委科技处。

 (三)鉴定会召开后,各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科技处。材料包括:

  ①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好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②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及签到表(一式一份,可装订入申报材料中);

  ③附件1-新产品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新产品技术鉴定证书(一式五份)、附件3-新产品确认表(一式一份)。

 (四)市经信委收到完整材料后盖章确认,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审核、确认后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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