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新贷、科技小额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合肥市支持自主创新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科〔2019〕64号)要求,以及近期多家企业咨询创新贷、科技小额贷办理及政策兑现事宜,现将2019年合肥市创新贷、科技小额贷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emis.hfkczx.com/),按系统要求填写创新贷、科技小额贷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4份装订成册,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一区B 座6层0613室,电话:0551-63538659)。

  二、申报时间

  2019年全年申报,定期集中办理。

  三、业务办理

  (一)创新贷办理

  申报条件:在合肥市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原则上应成立一年以上,有稳定的销售与合同订单,获得贷款(科技小额贷和创新贷合计)次数累计不超过三次。

  申报材料:

  (1)创新贷申请表(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里填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3)专利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科技小额贷办理

  申报条件:在合肥市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有利润盈余;资产负债率最高不超过70%;企业及主要经营者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良好;单个企业的贷款额每户最多不超过500万元,获得贷款(科技小额贷和创新贷合计)次数累计不超过三次。

  申报材料:

  科技小额贷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系统中填写打印)。

  四、政策兑现

  (一)创新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号)中政策第30条之规定:

  合肥市支持创新贷风险池资金支持高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保险)公司按照1:1配套,商业银行按照风险池资金10倍安排定向信贷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金融产品合作各方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创新贷贷款风险,超出风险池部分由担保(保险)公司和银行按比例承担责任。银行对企业科技创新贷贷款,实行基准利率贷款,按基准利率50%给予银行利息补贴。担保公司按不大于1%收取担保费的,给予担保公司最高1%的担保费补贴。担保公司收取企业保费加上财政保费补贴总体不超过1.5%。

  创新贷利息及担保费补贴对象为银行和担保公司,政策兑现时间为2019年8月和次年2月,在部门官网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申报通知,集中进行政策资金兑现。

  (二)科技小额贷

  政策第28条之规定:鼓励科技保险融资,引入科技保险经纪公司与多家保险公司成立共保体,分担创新企业市场风险。

  (1)鼓励创新企业和保险公司开展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等保险业务,贷款企业无法偿还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的,由科技保险基金、银行、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银行对企业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实行基准利率贷款,按照基准利率50%给予银行利息补贴。

  (2)对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按不大于1%收取保险保费的,给予保险公司最高1%补贴。保险公司收取企业保费加上财政保费补贴总体不超过1.5%。

  科技小额贷利息及担保费补贴对象为银行和担保公司,政策兑现时间为2019年8月和次年2月,在部门官网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申报通知,集中进行政策资金兑现。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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