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深入实施,推进研学旅行基地示范精品的打造,全面对接长三角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发展,更好地实现旅游、教育、工业、科教、农业等,“旅游+”、“+旅游”的完美融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合肥市境内(含四县一市),具有开展研学旅行的资源条件与接待设施,并有明确的活动场所和统一的管理机构,坚持公益性质,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中小学生开放的,具有实践性、教育性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地、文博馆等公共设施、适宜开展研学旅行项目的景区、三类产业园、著名院校与科研机构所在地等。
二、申报条件
符合《研学旅行基地建设与服务规范》(DB34/T2604-2016)标准。(详见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推荐申报。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主管部门在本地区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由当地文化和旅游局、教育部门综合评估,集中择优上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
(二)专家评审。市文化和旅游局、教育部门联合邀请市级文化旅游、教育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联合评定小组,对照规范和申报资料、现场状况条件进行复评和实地查验,并按一定比例确定第二批市级研学旅行基地。
(三)命名授牌。对符合条件的经市级文化旅游、教育部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合肥市研学旅行基地”授牌。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已颁发的研学旅行基地的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工作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在整改期限内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给予通报和撤销“合肥市研学旅行基地”命名。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可附PPT及图片、视频资料);
(二)《合肥市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
(三)《研学旅行基地综合评分细则》自评打分表;
(四)基地介绍。对照申报和接待原则逐项简要叙述,图文结合。
五、申报要求
(一)各级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本地区宣传发动和择优选拔工作,以更好地挖掘和培育研学旅行基地精品。
(二)各地于2019年8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件)上报至市文旅局资源开发处,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饶希(市文旅局),电话:63509978,张少华(市教育局),电话:63505123。
邮箱:hfswljzyk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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