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推动绿色生态发展” 政策条款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和《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综合〔2018〕213号)相关要求,现受理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单位)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咨询认证”及“支持工业企业节水”政策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5月30日—6月11日。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一份报送合肥市经信局节能处。联系人:樊兴龙,63538803。

三、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1.支持企业(单位)节能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项目在2018年竣工,达到稳定运行状态一个月以上,工业项目年节能量达到300吨(含3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以外项目年节能量达到50吨(含50吨)标准煤以上,其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奖励50%。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县(市)区、开发区资金申请报告;④各企业申请表、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说明和《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2017年度及2018年度各期);⑤企业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⑥市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量审计报告;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双方均须申请列入项目库,并提供项目合同。

2.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咨询认证。

申报条件: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完成市级试点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完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招投标任务合同书;⑤市经信委下发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文件;⑥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企业名单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支持工业企业节水。

申报条件:当年实施节水改造项目,且年节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企业水耗情况说明;⑤企业购置节水项目的设备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水量审核报告。

四、申报要求

企业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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