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批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合创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高新区2018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合高管〔2018〕40号)的要求,结合近期合创券的实际开展情况,现开展2019年第一批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合创券)兑现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一)相关服务机构在其成为合创券入库服务机构后,向持券企业提供的已完成的且未兑现的科技创新服务。

所有的服务交易中,仅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综合服务费,本次兑现的服务合同涵盖时间为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

(二)科技服务协议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二、兑现申报材料

(一)合创券兑现申请表(服务机构在系统中导出、填报并加盖公章);

(二)合创券兑现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需传至指定邮箱:1822907769@qq.com);

(三)用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用券企业自付部分的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服务发票复印件(与服务合同总金额一致,并加盖公章);

(七)科技服务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交付的服务成果、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及其他创新成果证明,如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加盖公章)。

第(四)—(七)项材料须同步上传至合创券网站,超期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将不予兑现。

三、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合创券兑现汇总表的电子版需在提交纸质材料前传至指定邮箱。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提交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D 区1001室。

四、注意事项

1、发明专利的兑现需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实审电子通知书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收据);PCT申请的兑现需提供国际申请日和申请号通知书;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的兑现需提供授权证书,商标的兑现需提供受理通知书,集成电路布图的兑现需提供设计证书。

综合服务费的兑现需提交企业的服务确认函。

2、一份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必须全部完成,方可申请兑现;服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使用合创券及相应金额的,不予兑现。

3、服务协议中应包括合同总金额,合创券支付金额,签约时间,产品和服务内容等;上述内容不全的,不予兑现

4、所有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材料的装订顺序依次为合创券兑现申请表、合创券兑现汇总表、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A企业自付部分到账凭证复印件、服务发票复印件、科技服务成果证明文件;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B企业自付部分到账凭证复印件、服务发票复印件、科技服务成果证明文件;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有材料装订顺序须与兑现汇总表中的排列顺序一致,必须逐一对应。每家企业的材料也须按照单次服务的一套完整材料进行排序装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 许杨  联系方式:6586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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