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第四批)的通知

皖经信科技函〔201990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合肥金星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GS-IG04R01危化区可燃气体爆炸危险性开放式红外预警系统”等313项产品为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第四批)。

附件: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四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119

相关附件: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四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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